兒童發展遲緩
發展遲緩是指未滿6歲的兒童,在⽣長與成熟的過程中,因各種原因(包含腦神經、脊髓神經、肌⾁骨骼、⽣理疾病、⼼理社會環境因素),在動作發展、肌⾁張⼒、動作平衡、感官知覺、溝通表達、認知、社會適應、⼼理、情緒發展等⽅⾯或部分的領域成熟速度遲緩、順序異常的情形。根據105年的統計資料全台灣0~6歲兒童發展遲緩⼈數有40萬⼈,其中症狀包括孩⼦們的學習障礙、注意⼒不⾜等等問題,根據全球WHO統計兒童發展遲緩機率約為6~8%,若是2歲還不會走路、3歲還無法表達完整的語句,家長就要盡早帶孩⼦就醫評估。引起發展遲緩兒童的原因很多,⼤多數成因仍是不明的,⽬前能被發現的原因約僅占20%⾄25%,其中包括環境因素、社會⽂化因素、⼼理因素及腦神經、肌⾁系統疾病等。⼀般說來,⼤部分的家長對孩⼦的發展遲緩現象並沒有警覺性,⼤多是入學後與其他孩⼦相比才發現,錯失及早療育的機會。其實若能透過早期療育的介入,包括:各種醫療復健、特殊教育、家庭⽀持、福利服務等,可能使兒童的發展遲緩現象減輕,甚⾄⼀部分的孩⼦可以經過早期療育⽽趕上,減少對家庭及社會的負擔。